候选人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 含山县基础设施补短板一期工程-含山县中心城区项目(攀桂片区)设计项目 | ||||
项目编号 | 皖E1-18-2026-0299001 | ||||
标段名称 | 含山县基础设施补短板一期工程-含山县中心城区项目(攀桂片区)设计项目 | ||||
标段编号 | 皖E1-18-2026-0299001-1 | ||||
招标人 | 安徽含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项目统一代码 | 2509-340522-04-01-296143 | ||||
最高限价 | 6800000.00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兴马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何军0555-520092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6/10/12 14:30:00 | 计划工期 | 计划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止。其中本项目设计周期为7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测绘(包含物探)、勘察、规划方案设计;测绘(包含物探)、勘察完成且规划方案设计通过审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审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含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图纸审查及文件审批均不在上述服务期内)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含山县规划建筑设计院、安徽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测绘资质:具备乙级测绘资质(专业包含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6号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望梅路和褒禅山路交叉口、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115号 | ||||
投标价(元) /费率(%) | 5166600.00 | ||||
项目负责人 | 章景云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20023200755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上海新建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佳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测绘资质:具备乙级测绘资质(专业包含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000号3801-3805室 联合体成员: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363号世纪华茂B座19层 | ||||
投标价(元) /费率(%) | 5338000.00 | ||||
项目负责人 | 瞿雷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20043101278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梁;0555-5200960)。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55-4327519。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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