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清河县重点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由
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
清批审〔202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100.00%,招标人为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污水管道总长度约为 85592m,新建污水集水提升井 10座,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一座,及其他基础设施工程。 拟建污水工程采用管径为 DN200~DN300,其中楚太和村共铺设管网约
3024m,徐家阁村共铺设管网约 11395m,刘双庙村共铺设管网约 5259m,罗屯村共铺设管网约
11178m,李王仙村共铺设管网约 2739m,后坝营村共铺设管网约 7971m,马厂村共铺设管网约
6300m,西王官庄村共铺设管网约 6800m,董双庙村共铺设管网约
6562m,马双阜村共铺设管网约11545m,后食店共铺设管网约 12819m。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给排水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1.2财务要求:
近三年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否则相关投标无效(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1.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根据冀政务办规〔2023〕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08 00:00:00至
2025-07-14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8-0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8 月 1日09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应通过“E招冀成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或直接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19-8286851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旭阳电话:0311-83086957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清河县发展改革局电话:
159 3198 0266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清河县重点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 中标人 | 900.0 |
13.联系方式招标人: |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清河县闽江街8号 | 地址: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李旭阳 |
电话: | 0319-8286851 | 电话: | 0311-83086957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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