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建筑垃圾清运等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建筑垃圾清运等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现对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建筑垃圾清运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建筑垃圾清运等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YYZB—2025—6—1。
3.预算金额:40万元。
4.最高限价:40万元。
5.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7.采购需求: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建筑垃圾清运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案由:行贿罪)。
(3)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记录名单。
(4)投标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方式:现场。
3.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材料加盖专用章):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案由:行贿罪)证明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或个人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和个人参加投标的承诺书(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与开启
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电话:15600047262
邮箱:zb0901201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