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数据整合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受杞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就杞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数据整合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杞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数据整合项目
2、项目编号:汴杞财磋商采购-2025-29
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4、项目金额:116.30136万元;最高限价:116.30136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6、采购内容:数据整合入库
7、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内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包
10、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1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二、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来任意一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 6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不纳税或免税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否则,拒绝其投标(提供以上要求的查询网站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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