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京江北新区研创园芯片之城科创基地项目三期01-19地块一标段人防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
(招标编号:2025-04-02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江北新区研创园芯片之城科创基地项目三期01-19地块一标段人防设备供应及 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财政资金,招 标人为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01-19地块一标段主要为项目主要为研发办公楼,地上建筑面积为42157.54m, 地下建筑面积16078m2。建设地点:位于江北新区,五桥连接线以南,浦乌路以东,园杰路 以北,象贤路以西区域。合同估算价:2650577.94元。计划工期:480日历天。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三期01-19地块一标段防护区域施工范围内的人防设备供应、安装等所有工作 内容包括为满足合同、图纸施工所需的人防门框、门扇、人防标识标牌、人防战时通风防 化设备(包含双连杆手电动两用密闭阀门、风量测量装置、油网滤尘器、过滤吸收器、自动 超压排气阀、换气堵头、测压装置、插板阀、风量调节阀、混流排风机(防爆型)、电动离心 风机(滤毒式、清洁式)、风管)、人防三防系统(包含三防信号灯、三防信号控制箱、防爆按 钮开关(以上不含电线电缆)、防爆地漏)的供应、安装、验收、备案、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 修复等全部内容,以及本工程施工和配合其他专业分包施工所需要的全部辅助工作。包括工 程施工、安全文明、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的修复等工作。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京江北新区研创园芯片之城科创基地项目三期01-19地块一标段人防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京江北新区研创园芯片之城科创基地项目三期01-19地块一标段人防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独立法人要求: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生产资质证书》或《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3、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至2024年度,若投标人存在成立年限不足 三年的情形,以成立时间起)以会计准则为规范编制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自2022年10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 上的人防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业绩。(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相关业绩合同关键页(包 含①项目名称、②项目规模、③委托服务范围或合同服务范围或委托采购内容、④合同金额、 ⑤签字盖章页、⑥签署时间等)。上述合同无法完整体现业绩要求时,应同时提供能够证明 上述内容的立项批复文件(审批、核准或备案)或业主开具的业绩证明原件(加盖业主单位的 单位章)。若投标人提供业主开具的业绩证明,原件应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其他证件及证 明材料均为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要求:/
6、项目负责人业绩:/
7、其他要求:/
8、信誉要求:
(1)本项目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2)本项目对近三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 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本项目对近三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 存在弄虚作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签署《投标承诺书》和《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格式详见招 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 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
的: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 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 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 市(2024)52号)等文件规定,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 行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 态(资质异常或资质预警)的,作为无效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和“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发布 的信息为准。(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四库一平台)”和“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检查投标人的建 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 标委员会。)
(5)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问当日,登录“信 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依据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 录进行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
(6)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 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 通过。
(7)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 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 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 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交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 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 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且注册专业应在有效期内。若提交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 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6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1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江苏省
七、其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 间,下同)。
2、招标文件售价:¥500,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3、由授权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投标,联合体各方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可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外,其余资 料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
注:邮件发送<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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