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焙烧尾气净化脱硫制酸装置系统成套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焙烧尾气净化脱硫制酸装置系统成套设备采购 已由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焙烧尾气净化脱硫制酸装置系统成套设备采购
2.2建设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
2.3招标规模: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焙烧尾气净化脱硫制酸装置系统成套设备采购,本项目包括:提供焙烧尾气净化及脱硫制酸成套设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工艺流程图(PFD)、管道仪表流程图(PID)、平立面布置图、土建条件图、成套设备清单及设备提资资料、电气提资资料、配套所需的水、电、汽、气的设计条件、非标设备的总装图等);成套系统包含:培烧尾气净化系统、电除雾系统、尾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SO2吸收/解析系统、吸收液净化系统(含废水处理系统)、SO2制酸系统等,包括焙烧尾气净化及脱硫制酸系统内所有的管道、管道连接件、阀门、仪表、管道支架(托架)、设备本体的平台(走梯、爬梯等)和撬装成套设备、催化剂、树脂、吸收液、填料等;以及所供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2.4项目计划投资:9020.0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K1500002025121901001001 | 标段名称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期焙烧尾气净化脱硫制酸装置系统成套设备采购 |
|---|---|---|---|
| 招标范围 | 货物-机械、设备类-环保设备-空气污染治理设备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9020.0 | 工期(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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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包含联合体牵头人)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单个合同含尾气净化脱硫制酸供货业绩1份(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配套部分清晰可见发票扫描件,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应的要求,需附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章的技术协议);
(4)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截图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6)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8)投标人需承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包钢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如存在上述事项,接受招标人不确定其为中标人的结果(提供承诺书)。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23 00:00 至 2025-12-29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9443/tpbidder%EF%BC%89%EF%BC%8C%E9%A2%86%E5%8F%96%E6%A0%BC%E5%BC%8F%E4%B8%BA%22nmgzf/%22%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9%A2%86%E5%8F%96%E5%90%8E%E4%BD%BF%E7%94%A8%22%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5%B7%A5%E5%85%B7%EF%BC%88%E5%86%85%E8%92%99%E5%8F%A4%EF%BC%89%22%E6%89%93%E5%BC%80%E6%9F%A5%E7%9C%8B%E3%80%82%3C/p%3E%3Ch2%3E5.%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9%80%92%E4%BA%A4%3C/h2%3E%3Cp%3E%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7%9A%84%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8%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4%B8%BA 2026-01-13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确定设备制作开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现场供货;货到现场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属深加工产业园区
联 系 人:代瑞
联系电话:15661686897
招标代理: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众生大厦综合楼17层
联 系 人:韩文博、刘书伟
联系电话:0471-3256146
行业监管: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1号
联 系 人:石蓉
联系电话:0471-4865830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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