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财险新疆喀什市支公司紧急救助“安全岛”相关设备器械采购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喀什地区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 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新疆喀什市支公司紧急救助“安全岛”相关设备器械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安全岛应设有多种紧急救援装备,能够应对常见的意外情况。本项目拟采购紧急救助“安全岛”相关设备器械,主要包括医疗急救设备(除
颤仪(ADE)29台、心电图机17台、心电监护仪17台、心肺复苏器17台、便携式呼吸机20台、高原制氧机15台);陆地水域救援设备器械(水域救援设备
器械:a、救生衣35件;b、救生圈35个;c、水上救援绳索21条;d、救生浮标35个;e、潜水服(全套)4套;f、潜水镜4副;g、呼吸管4根;h、脚蹼4
对;i、水下照明设备4台;陆地救援设备器械;a、安全唱15个;b、防护手套15双;c、护目镜15副;d、防护鞋15双;e、无齿锯6个;f、破拆工具组6 套;g、救援三脚架10个;h、绞盘10个;i、滑轮组10组;j、安全吊带10根;k、全身或半身安全带10根;1、静力绳10条;m、安全钩10个;n、长扁带 10根;0、工具柜17个;p、设备柜15个;q、应急帐篷5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3项目性质:货物采购
2.4标标包划分:本项目包含两个标段,一标段医疗急救设备,二标段陆地水域救援设备器械,两个标段不可兼投,开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一标段、 二标段分别各选定一位供应商。
服务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不包含设备维护期限)
2.5交付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2.6交付地点: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量,将货品按时送至指定地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 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经营范围内需包含本项目采购需求,一 标段供应商需要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资格,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或备案(提供证明文件);按甲方要求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附承诺书)。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 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1个以上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 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如合同为框架协议类,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下 经双方确认的、发生具体采购/服务事项的相关材料。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日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3.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人保集团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 近姻亲关系,且未与中国人保集团产生经济纠纷,未被中国人保集团列入采购禁入名单(附承诺书);
3.7投标人与人保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人保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人保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 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人保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附承诺书)。 3.8其它资格要求: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 均无效。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3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3报名时需同时递交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有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每份逐页加盖公章且资 料清晰可见)。
5.4每个标段招标文件费段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4日11时0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