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分公司金华佳园小区物业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HTZB2025-555
一.招标条件
受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分公司的委托,对金华佳园小区物业服务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华佳园小区物业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2.2项目规模:小区位于长春市南关区华顺街以东、金宇大路以南、华明街以西、前进雅苑东区以北,项目共有住宅2栋107套,建筑面积9624.05㎡,公建面积465.33㎡(包含门卫室,泵房,发电机房,换热站等),地上车位145个;
2.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5个工作日内进场,至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委员会成立,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
2.4服务地点:长春市;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3.2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有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物业管理的能力;
3.3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市场信誉不良(如不良业绩、社会信誉不良、近年出现安全事故等)的企业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3)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5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机:13021234884
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gsb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