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滨海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一室准【2025】19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排灌事务中心。建设资金为1016602600元,滨海新区财政资金和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 建设规模为 1项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请登录)受天津市滨海新区排灌事务中心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实施天津市滨海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包括6个子项目,总投资101660.26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分布于塘沽片区、汉沽片区及大港片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滨海新区老旧泵站更新改造工程)设计 招标范围: 对塘沽片区、汉沽片区、大港城区及大港油田片区内的83座泵站实施老旧泵站更新改造,对已连续使用20年以上存在故障隐患的水泵、配电柜开关柜、闸阀、清污机等设备实施更换。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的全部工作,本标段总投资额 301.1728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7月20日 至 2025年08月2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设计负责人一名,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4、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0日11时00分00秒至2025年06月26日16时00分00秒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