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江苏诚则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机房改造服务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况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机房改造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到江苏诚则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办公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6月24日上午9点3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803-SCZD-F2025-0019项目名称: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机房改造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4.7万元最高限价:14.7万元,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采购需求: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机房改造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甲方通知单下发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服务质量:合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响应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查询,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五)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说明:本次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磋商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7日 (北京时间)(2)地点:淮安市淮安区山阳大道45号(江苏诚则达公司)(3)方式: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请到代理单位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报名时需携带,供应商参与确认函(格式自拟)、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前请提前电话联系,如因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4)已提交确认函和缴纳文件材料费的供应商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代理机构递交放弃函(扫描件发1714405265@qq.com电子邮箱并予电话确认)注: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磋商文件(5)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4日上午9点30分地点:淮安市淮安区山阳大道45号(江苏诚则达公司)三楼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购买文本文件并留下不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江苏诚则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报名供应商的响应将被拒绝。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定标。
4.竞争性磋商公告在(http://jszbtb.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境内联 系 人:钟主任电话:835893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诚则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山阳大道45号(江苏诚则达公司)三楼开标室联系方式:李工电话:18994557598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