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澄清补遗内容
我机构于2025年7月31日发布了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保亭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县域城市更新一期)项目(7条市政配套道路工程)项目管材采购公开招标信息(招标编号:ZT17-JCZX-2025-1029),现发出第1号澄清补遗公告,如本补遗书与原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公告为准。就以下事宜进行澄清补遗:
1.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第1条第1.1款“PE管质量必须符合GB/T 13663.3-2018《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修改为“PE管质量必须符合GB/T 13663.2-2018《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2.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第1条第1.2款“PVC管质量必须符合GB/T 5836.2-2018《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修改为“PVC管质量必须符合GB∕T 5836.1-2018《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3.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第1条第1.4款“MPP管材质量必须符合GB/T 21073-2007《聚丙烯(PP)电力管用聚丙烯(PP)增强材料的工程塑料复合管》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修改为“MPP管材质量必须符合DL/T802.7-2010《电力电缆用导管技术条件第7部分:改性聚丙烯塑料电缆导管》行业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4.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第2条“高筋(PP)增强聚乙烯缠绕管质量必须符合T/GDC 52-2020《埋地用高筋(PP)增强聚乙烯缠绕管》团体标准及其引用标准”。修改为“高筋(PP)增强聚乙烯缠绕管质量必须同时符合GB/T19472.2-2017《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第2部分: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国家标准以及T/GDC52-2020《埋地用高筋(PP)增强聚乙烯缠绕管》团体标准”。
二、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84号
联系人:冯先生联系方式:17735985086
2025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