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科学院院区环境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F2025-17-0585
二、项目名称: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院区环境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敬泽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濛河路1号创孵中心G162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万陆仟捌佰零伍元捌角捌分(小写:1106805.8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安徽省农业科学院院区环境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安徽省农业科学院院区环境提升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清单。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侯兰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212108046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樊星辰(组长)、徐坤尚、宋怀臣、宋军、王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合价服[2009]216号文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
2.收费金额:8598.11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农业科学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农科南路40号
联系方式:0551-62160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松、高婷婷、秦帅
电 话:0551-66061496、66061498、17755065733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