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84号)
一、项目编号:HB2025033140080001
二、项目名称:河北省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园区绿化保洁安保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正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街道北合街16号1-3-401室
被投诉人1:河北省民政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台头村振岗路
被投诉人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相关供应商:石家庄淼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77号红星美凯龙方北灯饰城3楼
四、基本情况
“河北省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园区绿化保洁安保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于2025年4月10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于5月19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5月26日,石家庄正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河北省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提出质疑。6月12日,石家庄正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6家公司报价异常一致性。
投诉事项2:河北省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园区绿化保洁安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结果质疑的答复函中中标供应商需提供第三方的成本评估报告,以证明报价的合理性避免虚增优惠嫌疑。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经查证属实,投诉事项成立,鉴于政府采购项目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5〕84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河北省财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