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作修改,请各位潜在投标人以最新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原文件内容:招标公告第2条:招标内容及范围:本标段合同估算价为106.23744万元。
现更正为:本标段合同估算价为132.7968万元。
原文件内容:招标文件第一章 基本情况 第3.4 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974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为7871.13万元,本标段合同估算价为106.23744万元。
现更正为:项目总投资974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为7871.13万元,本标段合同估算价为132.7968万元。
原文件内容: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文件 第25.2: 25.2.1工程设计收费范围为招标人依据国家收费标准范围计算完成招标文件所列招标范围的工作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25.2.2投标人在招投标阶段的投标报价仅是合同签订的暂定价格,且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25.2.3本项目最终设计费以相关单位审核的金额进行据实结算。
现更正为:25.2.1工程设计收费范围为招标人依据国家收费标准范围计算完成招标文件所列招标范围的工作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25.2.2投标人在招投标阶段的投标报价仅是合同签订的暂定价格。
25.2.3本项目最终设计费以相关单位审核的金额进行据实结算。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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