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大石桥市蟠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7号楼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大石桥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大区备【2024】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石桥市蟠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大石桥市金桥街道办事处太公堡村。
建设规模:本次改造一栋业务楼、附房 1、附房 2、两栋厂房、连廊电梯、食堂健身房、园区内道路铺装及绿化、车库、消防泵房、给水房、室外环境外网、 北大门、东大门、亮化工程、充电柱车棚、停车位等相关设施。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25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5年8月28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2025年9月22日
标段名称:大石桥市蟠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7号楼维修改造项目——弱电工程
标段招标范围:多媒体-音视频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停车场车辆识别系统、安防系统、背景音乐系统、机房门禁监控动环系统等。
标段类别:施工类-施工;标段合同估算价:5366772.74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缴纳方式:保函(保险)、其他形式。
2.3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3.4是否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3.5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7月25日17:00时至2025年8月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在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9:30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在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3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5.4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评标系统” (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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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大石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大石桥市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417-5900134
2、招标负责人:王华春,联系方式:0417-2821658
10、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宋柏
招标代理机构: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华春
电话: 0417-28216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