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上海分公司虹桥客舱勤务用品发放与回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上海分公司虹桥客舱勤务用品发放与回收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5000080。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含税总预算450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序号 | 招标内容 | 分类 | 数量 | 单价限价(含税,元/次) | 服务期限 |
1 | 航前配发 | 非执管航班 | 框架协议,按实际数量结算 | 314 | 3年 |
2 | 短停配发回收 | 98 | |||
3 | 航后回收 | 208 | |||
4 | 报纸及杂项配发 | 70 | |||
1 | 航前配发 | 执管航班 | 框架协议,按实际数量结算 | 314 | 3年 |
2 | 短停配发回收 | 118 | |||
3 | 航后回收 | 358 | |||
4 | 报纸及杂项配发 | 7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报价方式采用投标折扣报价,投标折扣的有效范围:折扣≤100%,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折扣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即根据折扣计算报价。折扣必须为固定且唯一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投标人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折扣,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折扣应当适用于全部招标内容。例如:投标折扣报价97.5%,即最终合同结算单价=单价限价*投标折扣报价97.5%。
1.6服务地点及服务期: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1 | 虹桥客舱勤务用品发放与回收 | 上海虹桥机场 | 3年 |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总公司(总部)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分支机构)、总公司(总部)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分公司(分支机构)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总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8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录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3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录“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投标。
3.2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3C/p%3E%3Ch2%3E%3Ca%3E%3C/a%3E%3Cstrong%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4%E3%80%81CA%E8%AF%81%E4%B9%A6%E5%8A%9E%E7%90%86%E5%8F%8A%E7%BB%91%E5%AE%9A%3C/strong%3E%3C/h2%3E%3Cp%3E%3Ca%3E%3C/a%3E%3Cstrong%3E4.1%3C/strong%3E%3Cstrong%3E%3C/strong%3ECA%E8%AF%81%E4%B9%A6%E7%9A%84%E4%BD%9C%E7%94%A8%EF%BC%9A%3Cstrong%3E%E5%8D%97%E8%88%AA%E9%87%87%E8%B4%AD%E5%B9%B3%E5%8F%B0%E7%9A%84%E6%8B%9B%E6%A0%87%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5%BF%85%E9%A1%BB%E4%BD%BF%E7%94%A8CA%E8%AF%81%E4%B9%A6%E3%80%82%3C/strong%3ECA%E8%AF%81%E4%B9%A6%E7%94%A8%E4%BA%8E%E7%A1%AE%E4%BF%9D%E7%94%B5%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8%BF%87%E7%A8%8B%E6%96%87%E4%BB%B6%E5%90%88%E6%B3%95%E6%80%A7%E5%8F%8A%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6%9C%BA%E5%AF%86%E6%80%A7%E3%80%82%E6%B2%A1%E6%9C%89%E5%8A%9E%E7%90%86CA%E8%AF%81%E4%B9%A6%EF%BC%8C%E6%97%A0%E6%B3%95%E5%8A%A0%E8%A7%A3%E5%AF%86%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1%E6%97%A0%E6%B3%95%E7%AD%BE%E7%AB%A0%EF%BC%8C%E6%97%A0%E6%B3%95%E5%8F%82%E5%8A%A0%E7%BD%91%E4%B8%8A%E5%BC%80%E6%A0%87%E7%AD%89%EF%BC%8C%E5%9B%A0%E6%AD%A4%E4%B8%8B%E8%BD%BD%E6%96%87%E4%BB%B6%E6%97%B6%E8%AF%B7%E5%8F%8A%E6%97%B6%E5%8A%9E%E7%90%86CA%E8%AF%81%E4%B9%A6%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4.2%3C/strong%3E%3Cstrong%3E%3C/strong%3ECA%E8%AF%81%E4%B9%A6%E9%A2%81%E5%8F%91%E6%9C%BA%E6%9E%84%EF%BC%9A%E5%B9%BF%E4%B8%9C%E7%9C%81%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8%AE%A4%E8%AF%81%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3%80%82%3C/p%3E%3Cp%3ECA%E5%8A%9E%E7%90%86%E5%8F%8A%E7%A1%AC%E4%BB%B6%E5%87%BA%E7%8E%B0%E7%9A%84%E9%81%97%E5%A4%B1%E8%A1%A5%E5%8A%9E%E3%80%81%E7%BB%AD%E6%9C%9F%E3%80%81%E5%8F%98%E6%9B%B4%E7%AD%89%E9%97%AE%E9%A2%98%EF%BC%8C%E8%AF%B7%E7%9B%B4%E6%8E%A5%E8%81%94%E7%B3%BBCA%E8%AF%81%E4%B9%A6%E9%A2%81%E5%8F%91%E6%9C%BA%E6%9E%84%EF%BC%9A%3C/p%3E%3Cp%3E%E5%AE%A2%E6%9C%8D%E7%94%B5%E8%AF%9D%EF%BC%9A020-89524338/4008301330%3C/p%3E%3Cp%3E%E5%AE%A2%E6%9C%8DQQ%E5%8F%B7%EF%BC%9A4008301330%3C/p%3E%3Cp%3ECA%E5%85%AC%E5%8F%B8%E5%9C%B0%E5%9D%80%E3%80%81%E5%8A%9E%E5%85%AC%E6%97%B6%E9%97%B4%E5%92%8C%E5%85%B6%E4%BB%96%E8%81%94%E7%B3%BB%E6%96%B9%E5%BC%8F%E7%AD%89%E8%AF%A6%E8%A7%81%E7%BD%91%E9%A1%B5%EF%BC%9A%3C/p%3E%3Cp%3E%3Ca href="https://***/Client/detail/id/2196.html%22%3Ehttps://www.cnca.net/Client/detail/id/2196.html%3C/a%3E%3C/p%3E%3Cp%3E%3Cstrong%3E4.3 CA的办理方式:
办理指南详见链接:招标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金沙江西路800号上海南航大厦
联系人:梁先生,021-33591216
8.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招标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林先生,020-86128940
8.3技术支持客服:020-86138881 或 020-86131709
9、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9.1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招标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招标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9.2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代理机构,同时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文件澄清异议区域,将异议函上传系统,并将纸质异议函原件邮寄至代理机构,否则异议将不予受理,异议有效期时限以代理机构收到书面材料的时间为准。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公司采购交易中心801室
联系人及电话:林先生,020-86128940
9.3如投标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答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联 系 人:辛先生
联系电话:020-86127323
9.4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标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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