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01]RQ[GK]2025005
二、项目名称:2025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批)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鑫勇珍商贸有限公司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社2195号 | 1,474,041.60元 | 97.48 |
采购包2: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市好料良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港中路1690号607单元 | 1,539,384.00元 | 96.14 |
采购包3: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古龙小厨餐饮有限公司 | 厦门市同安区同集中路1666-17号1-2楼 | 1,723,874.40元 | 96.0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2025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批)):
货物类(厦门鑫勇珍商贸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2025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批) | 主副食品采购 | 黄山等 | 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提供 | 1 | 年 | 1,474,041.6000 | 1,474,041.60 |
采购包2(2025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批)):
货物类(厦门市好料良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2-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2025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批) | 主副食品采购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1 | 年 | 1,539,384.0000 | 1,539,384.00 |
采购包3(2025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批)):
货物类(厦门古龙小厨餐饮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3-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2025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批) | 主副食品采购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1 | 年 | 1,723,874.4000 | 1,723,874.4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林鹏 |
| 评审专家: | 陈勇乐 、 刘木龙 、 纪慧生 、 庄聪鹏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类别:货物类。②收费标准以各采购包标的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收费标准具体为: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1.1%计取;500万元<基数≤10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分段累进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厦门市润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高科技支行,账号:35150198210100002464)。③中标人企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投标人若欲享受中小企业招标代理服务费优惠,应根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进行认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一致,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招标代理服务费优惠。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5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批):2.683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2025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批):2.688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2025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批):2.997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系统不支持折扣报价,根据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按照招标文件的折扣报价计算办法计算出本项目采购包1中标综合折扣为62.8%; 采购包2中标综合折扣为65.45%; 采购包3中标综合折扣为64.71%。
2.中标报价不作为全年的结算金额,只是作为价格分评审的计算依据,最终结算方式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文华路33号
联系方式:林警官、0592-607310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润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写字楼8F
联系方式:张女士、0592-6020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燕惠
电话:0592-6020569
厦门市润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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