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供水能力综合提升项目于2025年11月28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址:www.gdgczb.com)、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原招标公告“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修改为:“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8日10时30分”。
原招标公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修改为:“开标时间:2026年1月8日10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修改为:“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8日10时30分”。
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十三、开标评标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修改为:“十三、开标时间:2026年1月8日10时30分”。
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十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评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修改为:“十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评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澄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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