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002508106 | 项目名称 | 罗湖枢纽交通层多经点位(场地编号:CN-B1-08) |
起始日期 | 2025年08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8月26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罗湖枢纽 |
面积/数量 | 15.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响应有效期 | 365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45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1,500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单价逐年递增,递增率为5%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餐饮 | ||
履约条件 | 1.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相关费用,租赁保证金为最后租赁年度3个月租金。 2.未经出租方书面确认,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 3.负责物业租用期间的消防安全,且承租方二次装修的,须经出租方、出租物业管理处、消防安全管理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4.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4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签订租赁合同(含附页)的名称须与上报的资料一致,否则即视为承租方违约。 5.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没收的招租保证金在扣除招租机构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挂牌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6.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最终以签署的合同条款内容为准。 | ||
其他补充说明 | 1.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以转账方式支付,按年度支付,合同首年租金于收到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后30个自然日内支付。 2.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5年8月9日。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一次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4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近一年内意向承租方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承诺书)。 3.意向承租方承诺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租物业业态规划,如发现物业用途不符合业态规划,出租方有拒绝其参加的权利。(提供承诺书) 4.意向承租方承诺无不良记录经营,如发现承租方存在不良经营或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出租方有拒绝其参加的权利。(提供承诺书) 5.在一年内(从报名之日起倒算)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具体包括各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有合同关系但合同履约评价为D级(不合格)的意向承租方,视作不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 6.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具体包括各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或其他经济纠纷。 7.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及使用情况、租赁面积、功能区分、结构型式、装修及设施设备、电力容量限制等实际情况),出具相关承诺函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招租报名资格。(提供承诺书) 8.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可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者国家企业信息网站查询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向联交所领取《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和《意向承租委托协议》; (7)承诺书; (8)招租公告盖章确认版; (9)租赁合同模板盖章确认版; (10)出租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自然人(以下资料签字按指模) (1)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3)向联交所领取《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和《意向承租委托协议》; (4)承诺书; (5)招租公告签字按指模确认版; (6)租赁合同模板签字按指模确认版;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26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2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8月26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联系人 | 王经理;战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83690738;0755-83690510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项目场地属出租方管理范围内的公共空间,出租方享有其经营管理权,但该空间本身无产权证,多经点位亦无规划许可,需由承租方自行向相关政府部门完善本项目的租赁登记或备案(招商人予以必要的协助)以确保本项目经营的合法性、安全性,并承担本项目所有政府审批费用。 2.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经营终止的情况,承租方应知晓投资风险并承担全部投资费用(包括不限于前期勘测、策划、设计、地贴、移动商铺设置、设备设施改造、办理相关许可证等费用)。 3.该出租物业按现状交付,不具备上下水、排油烟等餐饮条件,用电容量上限为35kW,需自行增设电力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电线、电缆、配电箱)。出租方不保证出租区域内的原遗留设施的可用性及安全性。若意向承租方最终获得承租权,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现场的装修拆除、垃圾清运等工作,且不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费用。承租方如需对该项目水电改造、排油烟及排污系统升级改造等方案需经地铁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请各意向承租方注意前述情况,办妥报名手续的意向方视为对前述情况已知悉且无异议。 4.本项目无物业管理费,租金不含水电费等费用。 5.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充分了解承租物业所需缴纳的费用组成,办妥报名手续的意向承租方均被认为已经考察了现场,清楚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并已充分考虑现场和环境条件。 6.租赁保证金金额按合同最后一个租赁年3个月租金计,承租方收到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后5个自然日内缴纳保证金。 7.该场地水电价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指定单价收取。 8.现场踏勘联系人:詹先生,联系方式:0755-238825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