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 JSZC-320509-JSDN-G2025-001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30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9-JSDN-G2025-0012
项目名称: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
预算金额:104.800000万元(采购包1:62.880000万元;采购包2:26.200000万元;采购包3:7.860000万元;采购包4:7.8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4.800000万元(采购包1:62.880000万元;采购包2:26.200000万元;采购包3:7.860000万元;采购包4:7.8600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标段 | 芦墟产城办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 |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 | 组 | 48 |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 |
二标段 | 黎里古保办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 |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 | 组 | 20 | |
三标段 | 北厍智造办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 |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 | 组 | 6 | |
四标段 | 南站新城办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 |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 | 组 | 6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安装、调试并交付正常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否则为无效投标),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9-3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EF%BC%89%E3%80%82%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7%BD%91%E4%B8%8A%E9%80%92%E4%BA%A4%EF%BC%8C%E4%B8%8D%E9%9C%80%E8%A6%81%E7%8E%B0%E5%9C%BA%E5%8F%82%E5%8A%A0%E9%87%87%E8%B4%AD%E6%B4%BB%E5%8A%A8%E3%80%8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分标段采购项目标段划分及中标原则:
(1)标段划分说明:本项目分标段采购,共分为四个标段,每个标段中标单位为一名。投标单位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就其中二个标段中标,中标标段按标段号由小到大顺序。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投标供应商,均可进入该标段的评审,但若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已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也不具备本次招标如有废标标段再次挂网的投标资格。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如某标段的综合评分排名靠前的单位已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由排名在后的供应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位替补作为中标候选人。在合同签订之前,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中标结果。
(2)投标人投标时,仅可在其报名时选择确定的标段范围内进行投标,超报名时确定的标段范围的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EF%BC%89%E3%80%82%E5%9C%A8%E7%B3%BB%E7%BB%9F%E6%93%8D%E4%BD%9C%E8%BF%87%E7%A8%8B%E4%B8%AD%E5%A6%82%E6%9C%89%E7%96%91%E9%97%AE%EF%BC%8C%E8%AF%B7%E6%8C%89%E4%BB%A5%E4%B8%8B%E6%96%B9%E5%BC%8F%E8%81%94%E7%B3%BB%EF%BC%9A%3C/p%3E%3Cp%3E%E6%B3%A8%E5%86%8C%E5%92%A8%E8%AF%A2%EF%BC%9A18261002950%EF%BC%9B%3C/p%3E%3Cp%3ECA%E6%8A%80%E6%9C%AF%E5%92%A8%E8%AF%A2%E7%94%B5%E8%AF%9D%EF%BC%9A400-608-6099%EF%BC%9B%3C/p%3E%3Cp%3E%E7%AD%BE%E7%AB%A0%E4%BD%BF%E7%94%A8%E9%97%AE%E9%A2%98%EF%BC%9A025-83633811%E3%80%81025-83633812%E3%80%8115380932027%E3%80%8115371015030%EF%BC%9B%3C/p%3E%3Cp%3E%E7%B3%BB%E7%BB%9F%E4%BD%BF%E7%94%A8%E6%8C%87%E5%AF%BC%E4%B8%8E%E5%92%A8%E8%AF%A2%EF%BC%9A%E8%81%94%E7%B3%BB%E7%94%B5%E8%AF%9D%EF%BC%9A18261002950%EF%BC%9BQQ%EF%BC%9A3048755361%E3%80%811315179389%E3%80%81895706745%E3%80%82%3C/p%3E%3Cp%3E%3C!-- [if !supportLists]-->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投标供应商中标后提供货物及配件均为按国家规格条例生产的合格正规产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要求。应能保证所提供货物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需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方承担。供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或系假冒伪劣产品,供应商负责包退、包换,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业主保留在投标方中标后,委托第三方对中标货物进行测试、检验、以及对项目实施后验收的权利,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发现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性能指标,经第三方验证确实,业主有权要求中标供货方无条件退货,并依据合同进行相关处罚。
5.★★售后服务要求:(1)投标人需承诺,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恢复正常使用为止。维修机构须备有足够的备用材料,以满足采购人的维修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保障条款,说明具体的售后服务内容,条件以及收费情况等。
(2)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5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质量问题,如出现问题由投标人负责免费维修(人为因素除外)。
6.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7.有关本项目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
8.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木浪路388号三楼
联系人:陈媛、顾涛
联系电话:0512-63661109
响应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响应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9.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10.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汾湖高新区芦莘大道1118号
联系人:王正逸
联系电话:0512-63139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木浪路388号三楼
联系人:陈媛、顾涛
联系电话:0512-63661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媛、顾涛
电话:0512-63661109
附件:JSZC-320509-JSDN-G2025-0012采购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