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区五津片区安居工程一期项目施工 / 标段
答疑文件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新津区五津片区安居工程一期项目施工 / 标段”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本答疑文件1号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问:1、招标文件第229-230页,10.4.3变更指示中描述:“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后,应按变更指示进行变更工作。”“所有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经济签证、材料认质认价均应按发包人要求完成相关审核流程后方可进入结算。具体流程详见《成都新津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管理委员会议事制度》《成都新津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变更管理办法》。”是否可能存在进行变更后无法进入结算情况发生,如有发生应当如何处理需明确?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2、招标文件第234页关于竣工档案资料原件3套,复印件2套(共计5套)是否包含结算及城建档案管移交的份数?承包人是否还需额外提供其它套数资料?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3、招标文件213页只明确检测项目的支付方,针对承包人支付的检测项目检试验费用该如何计取?
答:按规范标准文件执行。
问:4、依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12.4“工程进度款支付”的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承兑、保理融资、供应链融资支付等,现条款中未明确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方式的具体比例,故请业主予以明确。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成都憬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鹏瑞远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