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市区北京南路65.36㎡门面出租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XJYHZB2025-242-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市区北京南路65.36㎡门面出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JYHZB2025-242-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资产位于新市区北京南路48号28栋1层5处房产现地址为“旺旺小白货商店”面向社会公开招租,资产类型为商铺,建筑面积65.36㎡,混合结构,简单装修,租赁用途为办公、商业经营(不含餐饮行业),具体详情见公开竞价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市区北京南路65.36㎡门面出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市区北京南路65.36㎡门面出租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企业承租者:
报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报价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行政处罚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拖欠租金情况(格式可自拟);
(5)若成交,合同期间,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格式可自拟)。
个人承租者需: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银行个人征信信用报告;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拖欠租金情况(格式可自拟);
(3)若成交,合同期间,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格式可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5日10时00分00秒---2025年08月19日19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份证原件到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 获取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昌路252号九方财富广场A座525号; 售价(元):200.00/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11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0日11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昌路252号九方财富广场A座525号
七、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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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碱泉一街380号
联系人:木塔力甫
电话:1399993133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昌路252号九方财富广场A座525号
联系人:吴洋、李世玉、刘鑫龙
电话:1509905270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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