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
广州服务中心综合外包服务项目
询比采购单位: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该项目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广州服务中心综合外包服务项目采购。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广州服务中心综合外包服务项目
(三)服务性质:本次综合外包服务项目属于外包关系,不属于劳务派遣关系,采购方将维修及零星工程工作外包给服务商,服务商作为一个整体对我方提供服务,服务商提供的维修及零星工程人员与我方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劳动关系。
(四)服务地点:广州市元岗路70号华丰大院内的华丰大楼(2号楼)整栋楼;食堂楼(5号楼)首层和第二层;宿舍楼(1号楼)第四层和第五层;宿舍楼(76号)101、102房。
(五)服务分类项目
1.综合维修范围。房屋主体结构、地面、楼面、屋面、屋顶、墙体、内外墙修补粉饰维修;门窗、纱窗、防盗网、室内设施、楼梯、走道、栏杆、遮雨棚等维修;楼内给排水、室内外消防设施设备、电气线路设施维修;室内户外防水、补漏维修、建筑附属设施、花坛、花基、道路维修。
2.绿化养护范围。花坛树木修枝养护、浇水,清理花坛杂草。
3.疏通清污范围。室内水箱、便池疏通、下水道、排水管,排污管疏通维修、沙井清污清砂、化粪池吸抽清污清砂,及各排污设施的维护维修。
4.其他临时性的零散维修项目。
5.服务期限:1年
6.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7.本次报价限价为人民币58400元/年(含税)
8.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二、供应方单位资质等级和合格条件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作业人员须持有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0日9时到2025年10月26日17时30分。
(二)获取方式:请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如遇技术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9178317。
四、投标报价时间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