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安区鸣犊街道高寨新村秦酉泰种养殖建设项目(二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2025-CG0501(29)
项目名称:长安区鸣犊街道高寨新村秦酉泰种养殖建设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38,085.87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区鸣犊街道高寨新村秦酉泰种养殖建设项目(二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区鸣犊街道高寨新村秦酉泰种养殖建设项目(二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记录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系统查询,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网上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至 2025年09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成交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2份(光盘和U盘各1份,内容包括Word版本、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投标(或响应)文件)。装订:纸质版文件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与电子投标(或响应)一致的签字、盖章的完整版本。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4)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F%BC%8C%E6%88%90%E4%B8%BA%E9%99%95%E8%A5%BF%E7%9C%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6%B3%A8%E5%86%8C%E4%BE%9B%E5%BA%94%E5%95%86%E3%80%82%3C/p%3E%3C/div%3E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西长安街669号西楼710室
联系方式:029-852924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景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4号楼2203室
联系方式:029-88228971/17392954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文娟
电话:029-88228971/17392954351
陕西景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