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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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ZC[2025]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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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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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医院所属氧气储存供应系统资产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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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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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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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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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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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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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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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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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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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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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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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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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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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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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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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兴评报字[2025]第0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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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及
批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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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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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医院党委会专题会议纪要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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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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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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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备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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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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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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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医院南院区氧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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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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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转让标的为济南市人民医院所属氧气储存供应系统资产一宗。
标的三:氧气储存供应系统,包括两个氧气储存供应系统设备,存放位置为济南市人民医院南院区氧气站。挂牌价18000元。
本项目标的三整体转让,标的物以评估范围内现场勘查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其他事项可参考:鲁兴评报字[2025]第081号评估报告。
标的资产查勘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3563458687
受理查勘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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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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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标的三意向受让方需交纳保证金:2000元。
2、该项目标的三:意向受让方自身营业范围需包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资质,意向受让方自身或其委托的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级别(GC2)的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资质。意向受让方自身具备GC2资质的,报名时须提供GC2许可证;意向受让方委托拆除单位的,须承诺在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提供委托协议书与被委托单位的GC2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3、转让标的三包含的医疗设备不允许二次使用,仅作报废处置。本次转让标的中可能包含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管理条例》所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内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管理条例》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对转让标的进行勘察。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确认对该项目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根据标的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若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成交金额以标的挂牌价格处置;若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名,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处置该资产。
6、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7、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相关拆除、迁移、运输及清场工作。请受让方综合考虑资产交易产生的拆除、迁移、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车辆、机械、装卸、人员等问题,上述问题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受让方自行承担在拆卸、搬运等过程中引起的安全、消防等发生的意外事故,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9、竞得人在拆卸、搬迁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的指挥和安排。
10、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11、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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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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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标的三为两个氧气储存供应系统,均未拆除,需受让方自行拆除,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该项目转让标的三包含的医疗设备仅可用于废金属回收、拆解处理,严禁用于原医疗用途或作为二手设备整体转售,否则受让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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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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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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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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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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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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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45100010867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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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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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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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女士、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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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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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88018711、8801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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