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后教学楼屋面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元鼎路明丰伯马都A座17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LRH2025-GP-106S
项目名称:后教学楼屋面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后教学楼屋面维修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专业施工 | 后教学楼屋面维修改造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进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竣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后教学楼屋面维修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后教学楼屋面维修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4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注:各供应商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需赋加二维码)
(3)提供2025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5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8)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至 2025年12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元鼎路明丰伯马都A座1707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元鼎路明丰伯马都A座1707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元鼎路明丰伯马都A座17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小学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75号
联系方式:029-87347950-8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鹏领睿恒(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元鼎路明丰伯马都A座1707室
联系方式:029-65656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65656686
鹏领睿恒(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