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枢纽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海口枢纽水土保持种植土壤改良及植物配置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2.3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河道工程:二河闸闸上引河扩挖2.5公里,二河闸闸下至海口枢纽扩挖河道深泓长度162.3公里。(2)堤防工程:加高加固堤防317.8公里,加固堤基21.2公里,南堤防渗处理68.96公里,堤防护坡253.2公里,河坡防护268.3公里;新建堤顶防汛道路320.7公里。(3)枢纽工程:扩建二河枢纽、淮安枢纽、滨海枢纽和海口枢纽,拆建淮阜枢纽。(4)穿堤建筑物及桥梁工程:修建穿堤建筑物33座,处理跨河桥梁21座。(5)影响处理工程:新(扩)建、加固泵站13座,拆建挡潮闸2座、套闸1座;疏浚河道297.84公里,新、拆建小型建筑物150座。(6)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等。
海口枢纽位于滨海县东北约48km处,因受海洋的调节,气候湿润,四季分明。全年7、8月份最热,月平均气温为26.9℃。在此期间≥35.0℃的高温日数平均每年有7.3天。1月份最冷,月平均气温为0.2℃,≤-10℃的日数有3.2天。多年平均年降水量973.1mm,自六月下旬至9月上旬的降水量占全年降水总量的50%。日最大降水量216.2mm。全年降水日数102.2天,多分布在5~9月。暴雨日数达3.4天,主要出现在7、8两月。年降雪日数有6.8天,最大积雪深度可达23.5cm。全年空气湿润,各月相对湿度均在70%以上,最热月平均83%。年雷暴日数31.8天,多出现在夏季。海口枢纽所在区域属于苏北滨海盐土区,项目区范围内土壤含盐量整体为中度盐渍化,局部重度盐渍化。
海口枢纽建设内容包括:加固改造原南北闸建成新南闸,新建新北闸。引河扩挖 2.8 千米,深泓防护 5.0 千米,加固堤防 5.6 千米,南北堤堤坡防护 5.0 千米,新建堤顶防汛道路 5.6千米;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
其中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包括:南、北闸翼墙后平台、中隔岛、堤后枢纽管理范围内采用乔灌草结合的植物防护措施,北堤坡脚种植一排乔木,堤防背坡、迎水坡5.0以上坡面铺植草皮防护等,绿化面积总计约17.39hm2。
2.2招标范围:为进一步提高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的科技水平,针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海口枢纽所在苏北沿海区域土壤基质盐碱化严重,水土保持植物措施难于存活,及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等问题,在总结已有建设经验基础上,结合二期工程海口枢纽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等重要环节,开展水土保持种植土壤改良及植物配置研究工作,指导海口枢纽水土保持施工建设,为江苏沿海区域河道、枢纽工程水土流失治理提供技术参考。
2.3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730日历天。所有研究成果两年内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其中2027年6月前形成初步成果以指导海口枢纽工程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2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备水土保持或生态修复相关项目的科学研究业绩【需提供科研项目合同或立项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未处于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的状况(提供承诺书)。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土保持或生态修复相关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如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5日9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2.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3.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4.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5.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6.社会保险 | 项目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7月(含)至今任意1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
7.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为70%、75%、80%,三者其一,在开标会上抽取产生;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2%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2%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92%。
最高投标限价为:78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
1 | 服务报价(30分) |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30分;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1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 |
2 | 投标人 能力(18 分) | 投标人业绩(4分) | 投标人自2017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牵头或独立承担过水土保持及生态修复相关研究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 注:①业绩(须为中国大陆境内业绩,下同)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签署页、合同内容页》,如果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项目服务内容的,投标人还应提供其他资料证明,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②单个业绩在本项内不重复计分。 |
投标人获奖业绩(1分) | 投标申请人自 2017年12月1日以来承担的科研课题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得1分。(时间以证书为准,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
项目人员配置(11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或生态修复相关的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 自2017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主持过水土保持或生态修复相关科研课题,且合同金额在50万及以上,有1个得2分,最多得4分。本项最高得6分。 2)项目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配备5名及以上土保持或生态修复等相关研究领域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每缺一名扣1.0分,扣完为止。 注:①业绩(须为中国大陆境内业绩,下同)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签署页、合同内容、人员组成页,如无人员组成页则需提供项目业主单位证明材料),如果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项目服务内容的,投标人还应提供其他资料证明,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 ||
投标人科技创新平台(2分) | 投标人具有水土保持或生态修相关类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研发)中心等省部级创新平台,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2分。 注: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批复设立证明或证书扫描件。 | ||
3 | 工作方 案(52 分,暗标) | 总体技术方案(20分) |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进行阐述,对本项目的要求、意义理解具有一定深度,研究目的性强,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明确,与工程实际切合度高且合理可行,得2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关键科学技术问题及研究方法、对策(15分) | 投标人对项目的关键科学技术问题把握准确,提出的研究方法、对策合理可行,得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项目预期成果(4分) | 投标人的研究成果符合预期要求,可以为工程实施提供参考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实施进度计划安排(3分) | 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提升质量优良的措施内容全面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与业主、施工、设计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5分) | 投标人对与各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25-86338131。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
地 址: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淮安抽水站区院内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517-859642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戴春霞、沈醉云
电话:025-86338384、86338794
传真:025-8633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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