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汕公资网挂出让〔2025〕08号)
经汕尾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公开挂牌方式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具体图件及技术指标以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宗地编号SW-CQ-06-07-015地块座落于汕尾市区康乐路南侧,面积:7863㎡,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容积率:≤2.8,最大计容建筑面积:22016.4㎡,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100m,绿地率:≥25%,出让年限:40年,起始价:人民币3574万元,保证金:人民币714.8万元,加价幅度:人民币200万元,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保护价(底价)。
二、竞买人应具备条件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报名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2.按时足额缴交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必须在竞买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及法人)信用记录名单,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买;竞买人必须在参与竞买前自行查询打印,在竞得后提供,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竞买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市外企业竞得的,必须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两个月内在本地成立独立法人注册的项目公司(全资)并把土地产权登记在项目公司名下。
5.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底价在网上挂牌交易限时截止半小时前提供,由委托方输入交易系统。
三、竞价形式:按照《汕尾市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竞买人登陆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价,网上挂牌竞价期间可多次出价,至挂牌截止时间价高者得。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7月4日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7月4日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土地、矿业权、耕地指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网址https://jy.swggzy.cn/main)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4日16时0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公告起止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24日;
七、地块挂牌竞价起止时间为:
宗地编号SW-CQ-06-07-015地块挂牌竞价起止时间:2025年6月25日09时00分至2025年7月7日9时3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前30分钟内有新报价的,交易系统自动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2.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土地、矿业权、耕地指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交易大厅网址(https://jy.swggzy.cn/gtzyjygcxx/)。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交易程序按《汕尾市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试行)》办理。
4.网上交易实行竞买资格后审办法,竞买人竞得后(向交易系统上传材料),经审核不具备竞买条件的,属违约行为,将被取消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相应责任。
5.成交款的交付:挂牌成交后,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地价款,挂牌成交后30日内缴清地价款的50%(含保证金),作为第一期出让价款,尚欠地价款自挂牌成交后三个月内付清。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九、交地条件及开竣工时间要求:地块于签订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按净地条件交付买受人管理使用;地块交付使用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宗地开发建设时间不得超过三年。
十、置换物业规定:(1)竞得人返还汕尾市城区东涌镇品清村民委员会的物业建筑总面积12506.21平方米,返还物业需包括商业及商务公寓,由村集体以3527.4677万元向竞得人置换物业建筑总面积 12506.21平方米,置换物业确权办证费用(包括契税、印花税、维修基金、律师见证费等税费)由竞得人负责;(2) 竞得人在竞得本地块后五日内,与汕尾市城区东涌镇品清村民委员会签订《物业置换协议》(详见附件),由城区人民政府监管并送市自然资源局备案,协议内容涵盖置换物业的物业业态、面积、位置及交付标准、交付日期及其他约定内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与村集体就上述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该协议,则本次交易失效并择期重新挂牌,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3)竞得人需提交项目概念设计方案作为《物业置换协议》》(详见附件)的附件,并按照《物业置换协议》》(详见附件)约定,明确返还村集体的物业业态、面积、楼层、交付标准、交付日期、确权办证税费的缴纳等。
十一、监管条约:(1)本项目置换物业与其他物业需同时开工,并确保物业交付时间不迟于其他物业;(2)项目建设期间,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造成项目停工超过三个月的,由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发出书面整改函;书面整改函发出三个月后仍未重新开工,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有权无偿收回竞得人本协议两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附着物等设施,重新公开挂牌出让。
十二、公共配建及移交:按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执行。
十三、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委托人设置条件要求发出挂牌公告,只负责提供交易平台和服务,竞买人如需了解上述挂牌交易地块的详细情况,可向委托人咨询。
十四、汕尾市自然资源局规划与建设用地管理科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660-3377096
十五、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联系人
陈小姐咨询电话:0660-3828522
地址: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楼CA证书办理窗口
十六、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权交易部
联系人:黄先生、陈先生联系电话:0660-3826996
开户单位: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交易系统自动生成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东涌镇站前横四路23号市民服务广场604B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 尾 市 自 然 资 源 局
2025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