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千阳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PZ-2025-011SG
项目名称:千阳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14,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千阳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4,014,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①处治沥青砼路面病害1113.8㎡;②处治水泥砼路面病害710㎡;③铣刨沥青砼面层18664.1㎡;④同步碎石封层88092.3㎡;⑤铺筑沥青砼面层23068.5㎡;⑥现浇C20砼边沟111.4m³;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14,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 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阳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阳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 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 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工程师资格、安全生产B证合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养老经办中心出具的近半年以上缴纳养老保险统筹证明文件和无在建项目证明文件;并可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查询到相关信息。
(5)供应商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 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明资料);
(6)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2024 年 8 月至今)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纳 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 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2024年 8月至今)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 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社会 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证明。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当事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 不得为“ 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03日 至 2025年09月0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
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7开标室(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2.投标人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http://ggzy.baoji.gov.cn/)网站 〖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省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
3.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投标人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
4.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请投标人务必及时下载项目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否则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人可登录(http://ggzy.baoji.gov.cn/fwzn/004003/subPage.html)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6、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7、本项目最高限价3860000.00元(包含110000.00元的暂列金)
8、本项目监督单位为:千阳县交通运输局地址:千阳县宝平路54号
注意事项:投标人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千阳县农村公路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千阳县城关镇西大街56号
联系方式:0917-42417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鹏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锦园大厦1103室
联系方式:0917-3159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0917-3159099
陕西鹏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