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十四五”规划“刑事技术检验鉴定装备(一)”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5000250603114319-05264366
项目名称:“十四五”规划“刑事技术检验鉴定装备(一)”采购项目
预算编号: 0525-000165853
预算金额(元): 1650000元(国库资金:165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十四五”规划“刑事技术检验鉴定装备(一)”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拟采购声音特征识别鉴定工作站1套、语音工作站1套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0日至2025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09:30
开标地点: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南楼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响应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响应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响应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采购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采购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人无法在磋商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地 址:威宁路201号
联系方式:021-23039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愚园路1203弄45号2楼
联系方式:18616763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文杰
电 话:18616763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