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地方政府储备粮仓储项目工艺系统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市邗江区地方政府储备粮仓储项目工艺系统工程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1.616735万元,招标人为扬州市邗江区邗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381.61673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扬州市邗江区地方政府储备粮仓储项目工艺系统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扬州市邗江区地方政府储备粮仓储项目工艺系统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供应商提供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图等证明材料)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评标后补正。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0309:00到2025-06-0917:00
获取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通过线上报名。请供应商提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后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若法人报名则不需要此材料);(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后的扫描件;(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后的扫描件(若法人报名则不需要此材料)。标书服务费:人民币300元/套(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6-1310:00
六、开标时间:2025-06-1310:00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