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兴义市智慧化停车场项目特许经营出让(二次)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公告发布日期:2025-08-25
四、开标日期:2024-10-09
五、中止原因: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组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4】1013号)中”第3合理使用特许经营模式要准确把握PPP新机制定位,不应强制规定特定领域和范围必须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对具有一定投资回报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充分论证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合理决策是否采取特许经营模式。要鼓励特许经营者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鼓励特许经营者充分挖掘项目市场价值,提高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运营水平,提升项目投资收益。市场化程度高的商业项目和产业项目,以及没有经营收入的公益项目,不得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路侧停车服务、垃圾清运服务等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经营权或收费权转让等,不得采取特许经营模式。
特此对已招标的兴义市智慧化停车场项目特许经营出让(二次)做出项目终止。
招标人: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李洪福电话:18985424896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宋甜电话:18585640566
行政监督部门:兴义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亢金富电话:0859-322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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