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采购内容:宝丰县公安局民警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参保人数为1203人;注:详细要求见谈判文件; (3)服务期:1年;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公司(支公司)可以参加投标,供应商为保险公司总部或省、市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县支公司(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分、支公司投标的应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由总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 提供以上相关查询截图。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8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10月29日 至 2025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本项目实施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网址:http://***/%EF%BC%89%E2%80%9C%E7%99%BB%E9%99%86%E4%B8%9A%E5%8A%A1%E7%B3%BB%E7%BB%9F%E2%80%9D%E5%85%A5%E5%8F%A3%E8%BF%9B%E5%85%A5%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4%B8%8B%E8%BD%BD%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3%80%82%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8%AF%B7%E6%9F%A5%E7%9C%8B%E4%BB%A5%E4%B8%8B%E9%93%BE%E6%8E%A5%EF%BC%9A%3Cp%3E 链接地址:http://***/ggtz/19072.jhtml%3Cp%3E 办理CA证书:http://***/tzgg/10814.jhtml%3C/td%3E%3C/tr%3E%3Cp%3E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11月0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紧急通告”及宝丰县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规定,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2)自2025年9月22日起所有入场的项目制作电子招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版工具箱“宝丰电子招标人工具箱(V6.9.0)”,投标人对应使用的工具箱为“宝丰电子投标人工具箱(V6.9.0),投标人应仔细查看所投项目招标文件使用的工具箱版本,对应使用相同版本的投标人工具箱。 (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5)监督部门:宝丰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6515597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宝丰县公安局 |
| 地址:平顶山市宝丰县人民西路2号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364614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百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春华国际茗都小区3号楼西单元17楼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338339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3383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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