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长江矿山材料有限公司遗留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程石首市长江矿山材料有限公司遗留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程(JZSS-202507QT-007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ZSS-202507QT-007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石首市长江矿山材料有限公司遗留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程已由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审批{2025}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首市小河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石首市小河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鑫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石首市小河口镇新江村与南河口村交界处外洲滩,原石首市长江矿山材料有限公司地块 建设规模:完成石首市长江矿山材料有限公司遗留地块受污染土壤的风险管控工作,有效切断污染物向周边土壤和长江水体迁移途径,消除区域环境污染隐患。项目地块面积为10819.013m2,土壤风险管控面积4829m2。建设内容包括:1、污染土壤原位注射稳定化工程:对地块内0~4m 的污染土壤采取原位注射稳定化处理,治理方量为10913m3,治理面积为4829m2,新建注入井系统、抽出井系统用于原位稳定化治理。2、水平阻隔风险管控工程:对外源清洁土进行原位覆土水平阻隔,覆盖0.75m 本地清洁土壤,阻隔面积为5179m2。3、植被恢复工程:植被恢复区域面积11047.34m2,主要种植狗牙根和蜈蚣凤尾蕨。4、地表水及底泥治理工程:地表水污染范围为原雨水收集池区域,面积约350m2,池内水深约1m,底泥厚度约1m,受污染地表水估算为350m3,受污染底泥估算为350m3。5、总图和公辅工程:新建配药间、材料仓库(临时建筑),占地面积分别为210m2、180m2;新建120m 临时道路作为运输道路,混凝土道路宽6m,路面采用混凝土路面;对项目周边建设围挡措施550m(永久措施)、标识标牌一项(永久措施);项目配套电气自控及视频监控系统等必要辅助设施。6、地下水长期监测工程:开展地下水长期监测,监测期按3 年暂估。详见工程量清单。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石首市长江矿山材料有限公司遗留地块受污染土壤的风险管控工作,有效切断污染物向周边土壤和长江水体迁移途径,消除区域环境污染隐患。项目地块面积为10819.013m2,土壤风险管控面积4829m2。建设内容包括:1、污染土壤原位注射稳定化工程:对地块内0~4m 的污染土壤采取原位注射稳定化处理,治理方量为10913m3,治理面积为4829m2,新建注入井系统、抽出井系统用于原位稳定化治理。2、水平阻隔风险管控工程:对外源清洁土进行原位覆土水平阻隔,覆盖0.75m 本地清洁土壤,阻隔面积为5179m2。3、植被恢复工程:植被恢复区域面积11047.34m2,主要种植狗牙根和蜈蚣凤尾蕨。4、地表水及底泥治理工程:地表水污染范围为原雨水收集池区域,面积约350m2,池内水深约1m,底泥厚度约1m,受污染地表水估算为350m3,受污染底泥估算为350m3。5、总图和公辅工程:新建配药间、材料仓库(临时建筑),占地面积分别为210m2、180m2;新建120m 临时道路作为运输道路,混凝土道路宽6m,路面采用混凝土路面;对项目周边建设围挡措施550m(永久措施)、标识标牌一项(永久措施);项目配套电气自控及视频监控系统等必要辅助设施。6、地下水长期监测工程:开展地下水长期监测,监测期按3 年暂估。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1个标段计划工期:3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10合同估算价:1259.68万元 | |||||||||||||||||||||||||||||||||||||||||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1.2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重金属污染治理或土壤修复治理或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报审证明或工程竣工备案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3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或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应提供安全员考核C 证)、材料员、资料员)提供相关岗位或资格证书。(3)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提供人员证书、证明材料),所有拟派项目管理团队的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必须为申请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有依法缴纳社会统筹和劳动保险的良好记录。3.1.4财务要求: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提供2022 年、2023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3.1.5 认证证书: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6 信誉要求: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或住建、水利、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市场主体列入“黑名单”及“重点监管对象”;(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6其它要求: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19日至2025年07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8日 0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①招标文件中第 4 部分“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07 月19 日至 2025 年07月 23 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②“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08月 08 日 09 时 00 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③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可以法人代表章或法人章替代。 (2)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3)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15272326696。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10-86355313、15921121850。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石首市分局,电话 0716-7299606 | |||||||||||||||||||||||||||||||||||||||||
10.联系方式 | |||||||||||||||||||||||||||||||||||||||||
| |||||||||||||||||||||||||||||||||||||||||
2025年07月18日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