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医科大学乌山校区E教学楼装修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已由 福建医科大学以 中共福建医科大学委员会 2025 年第三十三次常委会议纪要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建医科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学校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福建医科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乌山校区E教学楼装修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
2.2 建设地点:福建医科大学乌山校区
2.3 计划总投资:
本招标项目总投资约530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5000万元。
2.4 建设规模:
福建医科大学乌山校区E教学楼(1-3层),建筑面积约9150平方米,本项目为福州市台江区预保护建筑。
2.5 服务期限:
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若有)结束之日止。
2.6 项目管理目标
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招标人认可的概算范围内;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施工质量符合工程验收合格标准;
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安全隐患,禁止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文明施工现场、创建智慧工地(如有)。
2.7 标段划分:(如有)/ ;
2.8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
(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工程报批报建服务:
/。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包括:
工程勘察管理:
/。
工程设计管理:
/。
其他:
/。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括:
工程勘察:
/。
方案设计:
详见以下“其他”条款内容。
初步设计:
详见以下“其他”条款内容。
施工图设计:
详见以下“其他”条款内容。
其他:
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工程设计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含加固)、工艺布置、给排水工程(含防洪排涝、污水处理)、电气及照明工程、暖通工程、配套工程、绿化景观、弱电系统、消防、室外工程、绿色建筑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工程造价咨询,包括:
预算编制、初步审核、施工期间造价管理、结算初步审核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包括:
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
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代理:
/。
其他:
/。
施工项目管理:
/。
工程监理服务: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国家、建设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完成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其他:
/。
(二)其他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
信息技术咨询:
/。
风险管理咨询:
/。
项目后评价咨询:
/。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
工程保险咨询:
/。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资格:
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应由 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项目管理咨询(如有)应当由(牵头人)负责实施。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及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职称或执业资格)。
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执业资格)。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
其他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职称或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0(不多于1个);“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0(不多于1个);“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5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③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及定标方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3 本招标项目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26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09-01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④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或⑥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9-22 09:4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闽建筑〔2018〕19号文和闽建筑〔2021〕16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承包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公司,切实保障发包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承包人选择具备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公司,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8.3 履约担保期限: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开始至在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后28天。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fzzbt.portal.zhiguangong.com/)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医科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邮编:350108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3511356,传真:/
联系人: 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677863转807,传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 邱云锦、陈必、郑欣、郑文华、谢绍当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三层327
联系电话:0591-878221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