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鲘门街道亲海路停车场提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汉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鲘门街道亲海路停车场提升项目
3、财政预算限额(最高限价):238860.00元
4、采购需求:具体技术要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67区中粮商务公园2栋1507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进行购买或者国内银行汇款邮购招标文件。
①现场购买需提交报名资料:
⑴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⑵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②国内银行汇款邮购:
投标人登录http://***/%E7%BD%91%E5%9D%80%E5%8F%AF%E4%B8%8B%E8%BD%BD%E3%80%8A%E6%8A%95%E6%A0%87%E6%8A%A5%E5%90%8D%E7%99%BB%E8%AE%B0%E8%A1%A8%E3%80%8B%EF%BC%8C%E9%82%AE%E4%BB%B6%E5%89%8D%E6%AC%BE%E2%80%9C%E2%91%A0%E7%8E%B0%E5%9C%BA%E8%B4%AD%E4%B9%B0%E9%9C%80%E6%8F%90%E4%BA%A4%E6%8A%A5%E5%90%8D%E8%B5%84%E6%96%99%E2%80%9D%E6%9C%89%E5%85%B3%E8%B5%84%E6%96%99%E5%8F%8A%E6%B1%87%E6%AC%BE%E5%87%AD%E8%AF%81%E8%87%B3%E9%82%AE%E7%AE%B1%EF%BC%9Ahanweizxgl@163.com%E3%80%82%3C/p%3E%3Cp%3E
4、已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5、代理机构开户行及相关信息: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
开户名称:深圳市汉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7559 4383 6610 686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60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0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67区中粮商务公园2栋1507。(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可提前一天邮寄投标文件到开标地址,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因邮寄导致代理机构收不到投标文件的后果。开标会结束后,有关投标的相关事宜均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
2、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25年10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67区中粮商务公园2栋15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天。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网下采购项目。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必须现场进行购买或者国内银行汇款邮购招标文件和投标报名:
2、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25年10月26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送达我司或原件扫描发送至我司邮箱,逾期不予受理。2025年10月28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3、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本项目可由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4、凡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招标信息发布网站,采购人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采购人恕不再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6、招标信息发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