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江安经开区现代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发改投[2024]1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安新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债券资金和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安新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江发改投[2024]11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建设地点: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面积6.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其中,新建新能源材料高标准仓储库房3万平方米,工业产品及材料高标准仓储库房2.5万平方米及建设配套道路和设备设施等。 2.3项目总投资额:15100万元。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及工程实施全过程提供勘察设计服务。其中: 2.5.1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涉及的物探、管探、勘察(含施工期间勘察、基坑周边勘察等)、地下障碍物勘探、补勘(如有)、设计变更和其他原因引起的二次或多次勘察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地方相关现行规定要求的详细勘察方案、地基处理等岩土工程、现场钻孔定点、地质钻孔、取样及试验、检测、资料收集整理、提供勘察报告(初勘报告、详勘报告及土石比详细分析)、现场配合开工、验槽、竣工验收等配合工作。负责周边水文水系的调查工作,完成项目原始地貌测绘(1:500)、勘测定界图和拟建用地范围图测绘,征地红线测绘及划定,提交的岩土勘察报告应满足各设计阶段、施工的需要,以及基坑支护、边坡、地基处理、降水方案等岩土工程设计,为后期进行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提供设计计算参数和可靠的依据。 2.5.2设计工作内容:完成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工程、亮化工程等全部专业设计以及项目需要的专项设计和二次深化设计,配合光伏建设完成相关预埋设计工作。设计文件需满足清单编制的深度要求,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对工程实施全过程提供后续跟踪服务。 2.5.3完成估算、概预算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 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到3万㎡的岩土工程勘察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已完成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扫描件,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时间为准;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到3万㎡的工业建筑类设计业绩(含施工图设计阶段)(若联合体投标,则设计业绩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已完成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扫描件,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时间为准;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无(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须以牵头人名义投标,牵头人应由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担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29 00:00 至 2025-11-04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F%BC%89%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5%AF%86%E7%A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5%AE%83%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5%90%AB%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6%8A%80%E6%9C%AF%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J%E3%80%81%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S%E3%80%81%E5%9B%BE%E7%BA%B8%EF%BC%89%E3%80%82%E5%8F%A6%EF%BC%8C%E5%8F%AF%E9%80%9A%E8%BF%87%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9%99%84%E4%BB%B6%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1-18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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