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5 年岑溪市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项目(岑城镇、大隆镇)
二、项目编号:E4504002831003359001
三、招标人名称:岑溪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先生、0774-8232528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黄工、13481671026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15日
六、澄清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2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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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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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或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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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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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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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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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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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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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治区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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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资金和自治区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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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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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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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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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纸质银行保函方式的,投标人将纸质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底单的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采用线下开标(非网上开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会上把银行保函原件交由招标人保管。
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登录平台系统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保函费用应使用其基本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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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纸质银行保函方式的,投标人将纸质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底单的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登录平台系统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保函费用应使用其基本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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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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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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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投标保证金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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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5日内,保证金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退还,保函由招标人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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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保证金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退还;
中标人保证金,签订合同后5日内,保证金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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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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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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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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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投标时间截止前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系统上传;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现场提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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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采用不见面开标则无需提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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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投标时间截止前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系统上传;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需提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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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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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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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履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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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履约担保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 ,保证金应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履约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国有保险公司开具。履约担保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无息退还给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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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履约担保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 ,保证金应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履约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国有保险公司开具。履约担保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无息退还给承包人。工程质量保证金,完工后可以申请履约保证金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或重新缴纳,质量保证金在市级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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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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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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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开标会上投标人必须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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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投标保函原件(如有)。
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函原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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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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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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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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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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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另行提交纸质投标文件5份。当纸质版与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平台中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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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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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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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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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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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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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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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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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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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履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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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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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以银行或国有保险公司保函方式提供,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工程质量保证金,完工后可以申请履约保证金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或重新缴纳,质量保证金在市级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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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岑溪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
附件:2025年岑溪市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项目(岑城镇、大隆镇)澄清公告(一).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