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分中心) 空港新城溧水乌山社区棚户区改造安居工程项目监理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项目名称: | 空港新城溧水乌山社区棚户区改造安居工程项目监理 |
一、澄清修改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第7条增加: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不良行为红、黄牌警示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建规字〔2014〕2号)”要求,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没有受到红、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其他说明
三、联系方式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