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食堂蔬菜、鸡蛋、调料、杂粮、冻货等食材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米脂县财政局2号办公楼201室(米脂县盘龙北路5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1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CZ20252072
项目名称:食堂蔬菜、鸡蛋、调料、杂粮、冻货等食材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肉类(猪、羊、牛)):
合同包预算金额:0.5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5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畜禽肉 | 肉类(猪、羊、牛)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0.5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学年
合同包2(蔬菜、调料、鸡蛋、杂粮、冻货等):
合同包预算金额:0.5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5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2-1 | 蔬菜 | 蔬菜、调料、鸡蛋、杂粮、冻货等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5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学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肉类(猪、羊、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蔬菜、调料、鸡蛋、杂粮、冻货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肉类(猪、羊、牛))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五险一金任一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提供网络截图);
(8)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出具经营者授权书);
(9)投标信用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提供声明函;
(12)供应商须提供《陕西省生鲜肉经营备案表》。
合同包2(蔬菜、调料、鸡蛋、杂粮、冻货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五险一金任一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提供网络截图);
(8)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出具经营者授权书);
(9)投标信用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提供声明函。
(1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至 2025年08月2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米脂县财政局2号办公楼201室(米脂县盘龙北路56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米脂县盘龙北路56号米脂县财政局2号楼1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米脂县盘龙北路56号米脂县财政局2号楼1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现场获取采购文件;(2)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4)本项目为线下采购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米脂县第一中学
地址:米脂县城郊镇孙家沟
联系方式:15191268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米脂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米脂县盘龙北路56号
联系方式:091262163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工
电话:09126216358
米脂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