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鲅鱼圈区西部岸线公共设施盘活及提质升级项目拍卖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4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04-00742
项目名称:鲅鱼圈区西部岸线公共设施盘活及提质升级项目拍卖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660000
最高限价(元):66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资产梳理与造价测算阶段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两项核心工作:
公共设施基础信息核查:明确纳入盘活范围的设施(滨海步道商业亭、观光车线路、停车场、游船码头等)权属、现状及运营限制,形成《资产清单》;
全维度造价测算:针对设施“现状价值评估”及“提质升级成本”开展造价工作,出具《公共设施造价测算报告》,具体包含:
现状资产重置成本测算:按现行计价规范,核算各设施主体结构、附属设备的重置价值,作为拍卖底价测算的基础依据;
提质升级分项造价:按“基础维护(如路面修缮)、功能升级(如智能设备加装)、景观改造(如绿化提升)”三类场景,分别测算单设施/打包设施的升级成本区间,明确不同提质标准对应的造价阈值。
2.需将造价测算结果与拍卖底价挂钩,在《拍卖可行性报告》中专项说明:底价制定需结合资产重置成本、提质升级成本、周边同类资产运营收益,形成可追溯的底价测算逻辑,避免底价与实际成本脱节。
★二、拍卖方案制定阶段
1.资产梳理阶段:需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鲅鱼圈区西部岸线纳入盘活范围的公共设施(如滨海步道附属商业亭、观光车运营线路、公共停车场、游船码头等)的权属、现状、运营限制等信息核查,形成《资产清单及拍卖可行性报告》。
2.方案制定阶段:根据资产特性制定差异化拍卖方案,明确拍卖标的(单设施经营权/多设施打包经营权)、经营年限(建议3-10年)、起拍价测算依据(需参考周边同类资产市场价格及成本收益模型)、竞买人资格要求,方案需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3.宣传招商阶段:通过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含线上拍卖平台、文旅类网站、地方政务平台)、线下推介会等形式开展招商宣传,宣传周期不少于20个自然日,确保潜在竞买人覆盖文旅企业、市政运营企业、综合商业体运营商等目标群体。
4.拍卖执行阶段:严格按照《拍卖法》流程组织线上/线下拍卖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并留存档案;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与买受人签订《经营权出让合同》,并督促买受人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
★三、提质升级协同需求
1.拍卖方案中需包含“经营权受让方提质义务条款”,明确买受人需在经营期内完成的设施升级要求(如公共卫生间智能化改造、休闲设施安全维护、绿化景观提升等),并协助甲方制定升级验收标准。
2.拍卖后1年内,每季度向甲方提交《设施运营及提质进展报告》,同步协助甲方开展买受人履约情况核查,确保提质升级要求落地。
★四、服务保障与交付需求
1.建立专项服务团队,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需具备5年以上拍卖项目管理经验)及2名专职对接人员,确保7×24小时响应甲方需求。
2.拍卖服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完整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方案、宣传材料、竞买人资料、拍卖笔录、成交确认书、经营权出让合同副本等。
3.对项目涉及的资产信息、拍卖底价、竞买人信息等商业秘密及敏感数据承担保密责任,保密期限不少于5年。
合同履行期限:11月底前完成全部项目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振兴、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4日23时59分至2025年11月0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14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营口市鲅鱼圈区号房回迁楼17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nzxzb@163.com ),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详见采购文件格式19),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解密地点不做限制。 4.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中其他说明序号5。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鲅鱼圈区滨海旅游发展中心
地 址: 营口市鲅鱼圈区山海大道与望儿山大街交汇处东侧500米
联系方式:0417-6816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联系方式:18642000769
邮箱地址:lnzxzb@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乐分理处
账户名称: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1401010400015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晓旭
电 话:18642000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