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名称:中安蓝山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濉溪镇御溪国际小区商4幢2层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西河航道扫床清障。 服务范围:根据《安徽省航道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定期开展对航道的扫床工作,对重点航道加强航道勘测、清除航道碍航物是保障航道畅通和安全的重要内容。本项目是对西河(缺口--符家渡)11.3公里航道实施航道扫床清障,清障量约1万方,并编制扫床成果分析报告,为航道管养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 服务要求:1.航道测量2次,航道扫床1次;2.完成清障土(石)方量1万方;3.编制航道扫床成果分析报告。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合格 |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西河航道扫床清障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合肥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巢湖路81号联系方式:0551-646813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联系方式:182569918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钢、金丹电话:18256991819、18559297286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