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GC-FS2025035号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许昌市永昌东路雨水管网东延项目勘察设计”(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昌市永昌东路雨水管网东延项目勘察设计,已由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许示范发改【2025】49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7-411051-04-01-967775,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许昌市永昌东路雨水管网东延项目勘察设计。
2.2 项目编号:XCGC-FS2025035号。
2.3 建设地点: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青梅路至饮马河段和学院路至小洪河段。
2.4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B×H=2000×1600雨水涵358米,B×H=2200×1600雨水涵1583米,B×H=2600×1600雨水涵277米,2-B×H=2-2200×1600雨水涵344米,2-B×H=2-2800×1600雨水涵1030米,2-B×H=2-3000×1600双孔雨水涵271米,2-B×H=2-3400×1600双孔雨水涵722米。d1000雨水系统临时连通管99米,d1600路口连通管224米,d2000路口连通管136米,d2400机械顶管303米,d300雨水口连接管1300米。新建雨水涵检查井49座,矩形雨水检查井15座,八字式矩形管道出水口2座,预制混凝土装配式偏沟式四箅雨水口52座。本次工程范围内的路面破除恢复,其中现状绿化带破除及恢复面积约27160平方米,机动车道破除及恢复面积约5738平方米,水泥路破除及恢复面积约6720平方米,现状公园广场 破除及恢复面积约93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9913.82万元。
2.5 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6 招标控制价:1535292.21元。
2.7 招标范围:主要包含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协调等相关所有内容,并保证各项设计成果通过评审。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许昌市永昌东路雨水管网东延项目”审计完成。(各阶段成果文件提交节点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2.9 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至少包含道路工程专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3 项目负责人及勘察负责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4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河南”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及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1.1 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4.1.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tpbidder%EF%BC%89%E8%87%AA%E8%A1%8C%E4%B8%8B%E8%BD%BD%E3%80%82%3C/p%3E%3Cp%3E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tpbidder%EF%BC%89%E6%88%90%E5%8A%9F%E4%B8%8A%E4%BC%A0%E6%9C%AC%E9%A1%B9%E7%9B%AE%E5%8A%A0%E5%AF%86%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5.2 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7日08时30分。
6.2 开标地点(线上):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
6.3 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票决法。
八、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8.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8.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联系方式11.1和11.2”。“受理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联系方式1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十一、联系事项
11.1招 标 人: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
地 址:河南省许昌市魏武大道中段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374-3378822
1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天瑞街东泰大厦五楼
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15637472255
项目负责人:于女士
电话:15637472255
11.3监督部门: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374-337551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于婷琳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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