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5FJ1000839 |
|---|---|
| 项目名称 | 乐山市四合煤业有限公司四合煤矿12万吨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85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2025-12-11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转让说明事项 | 1、上述指标为指标出让方实施产能置换过程中已购买但未使用的二手指标,相关指标的折算比例,数量已经关闭退出煤矿所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确认。 2、指标出让方对递交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关交易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次转让标的数量、状况、参考指标折算比例等说明情况由指标出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仔细查阅指标出让方的交易申请材料,充分尽调,审慎决策,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不对本次转让标的的具体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数量、指标折算比例等)进行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国家产能指标置换政策与相关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承担因指标出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意向受让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情况已全面调查和了解,并自行承担本次交易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3、意向受让方须自查本次转让的指标的合法性、有效性,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产能指标管理部门的置换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请慎重决定购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本交易规则内容,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本交易规则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4、意向受让方承诺符合受让条件,在指标交易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指标交易的相关规定; 5、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 (2)转、受让双方在标的物现场按实际情况移交,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3)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交易规则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 (4)同意出让方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税法规定开具价款发票,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按国家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执行。 6、本公告内容由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最终解释,若本公告相关内容存在多种理解、释义的,以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解释为准;若对本公告相关内容存在不解之处,请根据本公告项下联系方式,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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