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拟对全院区(总部:戴家门路300号;综合部:丁卯桥路1号)配电房维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招标。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全院区(总部:戴家门路300号;综合部:丁卯桥路1号)配电房运维服务,确保院内配电房用电安全。供应商根据需要,到现场踏勘情况。
院内配电房:
10kV配电房3所(总部配电房2所,综合部配电房1所):总部10kV变压器6台,综合部10KV变压器1台,10KV箱式变压器1台,柴油发电机一台。
二、合同期:本项目最高限价4.98万元/两年,服务期 2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电力设施维护”“电力工程服务”等相关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或 2024 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3年内无因维保责任导致的安全事故或重大供电故障投诉(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时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电力总承包三级资质(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含)以上,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以上资质(若涉及第三方检测,需同步提供合作机构的资质证明),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人员要求
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同时持有有效的高压电工证和低压电工证最少4名;
每年参加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
四、评审标准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
五、付款方式
项目开始运行六个月后根据中标人提交的正式发票逐月付款。
六、报名
1. 报名时间
报名请从2025年12月2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16.00止
2. 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5)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7)涉及第三方检测,需同步提供合作机构的资质证明;
(8)提供有效的高压电工证和低压电工证;
(9)以上资质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密封件盖章。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1258378524@qq.com)
七、开、评标时间地点
1. 时间:2025年12月9日下午14:00
2. 地点: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总部行政楼一楼示教室(戴家门300号)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镇江市戴家门路300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852900092
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对本次招标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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