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分中心) 南京生物医药谷加速器五期污水处理站项目设备采购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JBQT2500857-01HWGH
项目名称: |
南京生物医药谷加速器五期污水处理站项目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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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8月11日 20: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第五章供货清单及使用说明“(二)投标报价表”中参数允许有偏差,除此之外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条款均不允许偏差,否则会判定为无效标。偏差由投标人自行填写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五)商务和技术偏离表”,除了“(五)商务和技术偏离表”中已列明的偏差之外,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修改为:“2025-08-12 12:00:00”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修改为:“指2020-07-01至2025-8-27”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8-2709:30:00”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修改为:“交易服务费按市交易中心相关要求执行。上述费用请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并综合 包含在报价中,不单列,结算不调整,招标人不补偿。”
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一条:“7.因系统模块限制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内容无法在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模块添加,该部分内容为: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技术得分为: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售后服务1、售后服务2和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之和)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技术得分为: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售后服务1、售后服务2和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之和)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
7.第三章评分办法2.2.4(2)投标设备品牌的响应程度修改为:“投标人提供所选设备,在性能符合招标文件需求的基础上,全部响应第六章供货要求设备推荐表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品牌使用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按承诺书要求明确使用的品牌,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7日 09:30 已改变。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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