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XCG-202507070030
二、项目名称:交警大队食堂劳务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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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顺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玉潭街道新康路华都丽景22、25栋202A室 | 1,121,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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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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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交警大队食堂劳务服务采购):
服务类(湖南顺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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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劳务费用 | 宁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食堂劳务服务采购服务年限为两年,两年预算122万元整,每年预算61万元整,为交警大队现有 7个员工食堂提供劳务服务。 |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单位及文件要求执行,完全响应。 | 我司如有幸中标,自中标之日起开始服务,服务期限二年 |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单位及文件要求执行,完全响应。 | 801,600.00 |
1-2 | 其他服务 | 社保费用 | 宁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食堂劳务服务采购服务年限为两年,两年预算122万元整,每年预算61万元整,为交警大队现有 7个员工食堂提供劳务服务。 |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单位及文件要求执行,完全响应。 | 我司如有幸中标,自中标之日起开始服务,服务期限二年 |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单位及文件要求执行,完全响应。 | 316,800.00 |
1-3 | 其他服务 | 服务费用 | 宁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食堂劳务服务采购服务年限为两年,两年预算122万元整,每年预算61万元整,为交警大队现有 7个员工食堂提供劳务服务。 |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单位及文件要求执行,完全响应。 | 我司如有幸中标,自中标之日起开始服务,服务期限二年 |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单位及文件要求执行,完全响应。 | 3,3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宪明、熊志强(采购人代表)、廖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经双方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1732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732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包1(交警大队食堂劳务服务采购):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最终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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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顺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121,700.00元
| 1 | 1 |
长沙枫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123,800.00元
| 2 | 2 |
湖南顺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127,900.00元
| 3 | 3 |
湖南聚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
湖南嘉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乡市公安局
地址:玉潭街道金洲大道五段199号
联系方式:13875894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新康社区春城北路翡翠年华13栋206号
联系方式:18673199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湖南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8673199588
湖南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