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支流清涧河流域(过县境段)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河支流清涧河流域(过县境段)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服务 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清涧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省市相关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清涧河(过县境段)河道和两岸区域 ;
2.2工程规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2.3本次招标最高限价: ¥ 673800.00元;
2.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黄河支流清涧河流域(过县境段)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服务 ;标段编号: QJZX-ZFCG-2025-050;标段类型:设计服务;
2.6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需设计服务的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 【水利水电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行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资格,且无不良记录。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 投标人还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国家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
3.3.2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赋码后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资料,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EF%BC%89%E6%8A%A5%E5%A4%87%E5%8F%AF%E6%9F%A5%E8%AF%A2%E5%B9%B6%E6%8F%90%E4%BE%9B%E7%BD%91%E9%A1%B5%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3%80%82%3C/p%3E%3Cp%3E
注:2025 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3.3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列入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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