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东海大街泵站汇水区域排水管网及泵站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营口市东海大街泵站汇水区域排水管网及泵站改造工程已由营发改投资【2025】2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资源为申请超长期国债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营口市东海大街、青花大街
建设规模:(一)排水工程对东海大街、青花大街2条路进行雨水管网改造,并对管网破坏处进行恢复。新建雨水管道总长度约为7094米(含东海大街泵站出水管,不含雨水连接管),管径范围为dn600~dn2200,管渠范围为3米*2米~4米*2米;管网破坏恢复面积约为 29702平方米;购置智能化终端监测感知设备。(二)泵站工程1、东海大街泵站改造(1)对水泵及启动柜进行更换,其中2台潜水轴流泵型号由Q=1.2m³/s,H=8m,N=132kW更换为Q=1.8m³/s,H=10m,N=220kW;新增1台潜水轴流泵型号为Q=1.8m³/s,H=10m,N=220kW。(2)自动格栅机换新4台;(3)翻建9座铸铁矩形闸门(带启闭机);(4)雨水进水管80米,并对前池改造;(5)改造雨水出水管道;(6)更换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无功补偿柜、低压配电柜及水泵控制柜等设备。2、青花大街东泵站改造(1)翻建19座铸铁矩形闸门(带启闭机)(2)雨水进水管30米,并对前池改造。
2.2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包括工程的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阶段的变更等全过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施工前配合招标人完成与设计相关的审批工作,如规划审批、施工许可审批、挖掘审批等。施工过程中协助招标人解决疑难问题出具设计变更。
服务期限: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4日,签订合同后10日历日内完成勘察工作并出具勘察报告,出具勘察报告后15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工作。(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标段名称:营口市东海大街泵站汇水区域排水管网及泵站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总投资:10031.83万元
本标段合同估算价:198.36万元。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或者 [市政行业甲级]或者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或者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并且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 }并且{ [(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 或者 [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者 [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3.3项目负责人须有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在岗职工;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4)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应当在主体信息库(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12月31日 08 时 30 分至 2026年1月8日23 时 59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1月21日9时3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8888/ 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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