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KEQQZCS-C-G-250104
二、项目名称:清河镇人民政府新仓村、哈拉胡硕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道路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新仓村、哈拉胡硕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道路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内蒙古宇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395号金都园高层住宅小区C座2层7单元201 | 综合评分法 | 否 | 单价:995,800.00元 | 85.7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新仓村、哈拉胡硕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道路项目):
工程类(内蒙古宇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B99000000 其他建筑工程 | 新仓村、哈拉胡硕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道路项目 | 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工 | 刘艳芬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995,8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马**、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新仓村、哈拉胡硕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道路项目): 1.19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区清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河镇
联系方式:138489494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正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自贸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金水东路北8号楼15层1512号
联系方式:15560546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晗
电话:15560546672
新正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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